贵港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97年2月,是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本单位已被继续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岗位有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优先考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月26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带查询期限内的二维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面试时带原件核验)发送到电子邮箱:ggsgsylhh@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见习应聘+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本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8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见习人员只能在同一见习基地参加一次就业学习。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文华街16-17号。联系人:吕欣颖,0775—4575005。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贵港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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