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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港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劳动合同签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对象
合同签订对象为参加本次招聘且聘用前公示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前
报到地点: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院)大门门卫室东侧广场。
三、相关要求
(一)报到前,考生须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2)并签名,在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如本人有发烧、干咳、流涕、乏力、胸闷、腹泻等症状,以及2020年5月30日零时起至今有高、中风险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0775-4572045)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暂缓报到。
(二)按时报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黑色签字笔并佩戴口罩在规定时间前到规定地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需出示“广西健康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到地点。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附件:1.拟聘用前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2.《考生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贵港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