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组织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2名医疗卫生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其他条件 | 用人方式 | 单位邮箱 | 咨询电话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
1 | 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健康局 | 贵港市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公卫医师 | 专技十二级 | 450802101 | 2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最低服务年限3年 | 实名编制 | gbcdc3770@163.com | 0775-4243770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及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报名一律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4月28日下午17:30。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以下材料(证件)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压缩打包,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为文件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gbcdc3770@163.com。
1.填写《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并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效证明);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7.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4月28日下午17:30。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核时间内通过邮箱下载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4月28日17:30之后报名的,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