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综合管理;
专业要求:会计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对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理解,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后出生)。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市教育局大院305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并签字)一式2份。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组织水平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笔试占40%,笔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约为2023年11月中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占6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约为2023年11月中下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应聘咨询电话:0775-457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