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辅助岗位职责:负责收发、会务、文印、统计、材料收集整理等行政事务辅助工作,以及综合部门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信息技术岗位:负责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设备维护、网络维护、系统维护、设备应用、检察信息化等工作。
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三)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及其他相关专业优先,行政辅助岗位有一定的综合写作及文字功底的优先。
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覃塘区检察院与聘用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此次聘用的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签订正式聘用的劳动合同。
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208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收入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正式录用后,工作能力强、表现优秀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可提高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实际表现和考核测评情况,季度考评定为“优秀”的,额外发放季度奖(每月/300元),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正式聘用后工龄每增加1年的,工资适当上调。
(二)正式聘用满1年以上,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三)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四)差旅费、下乡补贴等参照本院干警标准执行。
(五)享受工会福利,参加年度体检。
(六)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定制检察制服的统一安排通知,予以定制配发检察制服。
(七)在单位集体宿舍安排住宿,可自主选择在单位食堂就餐(早、中餐)。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起至7月16日止(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交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并现场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及填录好的《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配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网易邮箱qtqjcy@163.com。
此招聘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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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检察辅助工作人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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